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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8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8-06-15 17:35

    根据《2018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要求,现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以下资料除备注留存外,原件均在查看后由考生带回,复印件留存):

       1.网上下载打印的《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原件留存);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留存),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留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留存);

    5、全日制普通高等大学专科学历的须提供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8年4月23日之前落户,2018年应届毕业生为陵城区生源的除外);

    6、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提供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需要提交承诺书(附件),最晚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进行教师资格证书补交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否则取消聘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8年4月23日之前取得。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时还应注意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70元的面试考务费(自备零钱)。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招考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资格审查地点:陵城区教育局三楼

    咨询电话:0534-8283809   0534-8283827

    附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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