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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度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40人)

    2018-07-19 09:00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40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 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办法
    (一)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现场报名地点:青岛文正小学(青岛市李沧区中崂路958号 可乘坐388路到巨峰路站;385路、207路、10路到中崂路站 130路到黑龙江路站;633路到巨峰路站 408路到万达中央广场站)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下载《李沧区教育系统局属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李沧区教育系统局属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后,完整、如实填写《李沧区教育系统局属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应聘人员须携带《李沧区教育系统局属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件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到报名现场报名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 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 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区事业单位 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 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李沧区教育系统局属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李沧区教育系统局属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5届、2016届、2017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 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2018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需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 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 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30人,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招聘岗位,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2.初试方式 初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7月27日登陆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n1/index.html)查询。根据初试成绩 根据招聘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
    3.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答辩和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7月27日登陆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n1/index.html)查询。
    4.初试和面试成绩计算 初试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中模拟上课占35%、答辩占30% 技能测试占35%计算。
    5.笔试资格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 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 按实有人数确定。模拟上课、答辩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 不进入笔试范围。
    (三)笔试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参加全区统一笔试。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教育类考试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见公告。
    (四)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 根据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 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同一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后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n1/index.html)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由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
    三、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 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 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聘用制教师相关待遇
    1.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统一管理。
    2.聘用制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 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 责任自负。
    2.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监督电话:0532-876137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3:30—17:00

    附件:

    2018年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2018年度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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