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为满足博山区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对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需求,决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1.全区教体系统未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职工作人员。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人发〔1999〕46号)精神,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和学校管理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三级甲等;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
2.已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但超出有效期的工作人员。2003年6月14日以前测试、山东省语委办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已超出有效期。
3.其他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事项
3月19日-3月21日携带身份证到区教体局(博山区中心路西首114号博山区工商局7楼)756号办公室报名交费。将《普通话测试报名登记表》电子稿(Excel格式)和电子照片(尺寸:390*567,格式:jpeg,文件名为身份证号)发至xxyy20081001@126.com。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标准(含报名费)每人50元。
三、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18年4月12日
测试地点:博山区第一职业中专
联系电话:4292654
附件:普通话测试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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