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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无棣县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8-06-16 09:03

    签发人:吴国东

    根据滨州市教育局《2018年滨州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无棣县2018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无棣县的中国公民,可在无棣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

    1.国考人员: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且成绩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

    2.师范类毕业生:根据鲁教师发〔2015〕6号规定,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以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免予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与学历和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体检要求

    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于6月25日-7月1日到无棣县中医院一楼体检门诊本人自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三日前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晨须空腹;体检当日先到医院一楼收费处办理缴费手续。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回一楼体检门诊,并咨询好领取体检表的时间。申请人提前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4),体检结论须为合格;体检费以体检中心收费标准为准。

    三、工作程序

    申请人请按照《滨州市教育局<2018年滨州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见附件1)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于2018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无棣县教育局现场确认(见附件2)。       

    附件下载

    1.2018年滨州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3.教师资格认定思想品德鉴定表

    4.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5.体检说明

    6.补充说明

    7.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目录表

         

    无棣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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