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7年4月12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六)教师资格证书中认定的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或相近;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6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7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采集信息(本人必须到报名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8年郓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③第二代身份证,应聘限郓城户籍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户籍迁入时间限2018年4月17日前。
⑤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不能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页打印件的,报名时要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认定机关出示的证明。(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但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⑦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提供单位证明;2018届西藏生源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提供西藏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除提供以上材料还应出具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和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大学生退役证明等材料。
应聘人员对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信息,本人对录入的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
缴费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五)资格审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按学科专业类别分类命题(详见附件4笔试文化课科目出题分类),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部分科目如英语、音乐等使用中小学相应科目试题;幼儿园学前教育科目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科目试题。报考定向岗位等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试题由菏泽市教育局负责命制。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②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④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一并上缴。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方式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还将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各学科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退役士兵优先、学历层次高、应届毕业生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二)体检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530--15265408080(纪检组)
咨询电话:0530--6583022(教育局)
>>>
附件:
附件1:2018年郓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xls
附件2:2018郓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笔试文化科目出题分类.docx
附件4:2018年郓城县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2018年郓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2018年郓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0日
上一篇:菏泽市201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下一篇:2018年单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3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