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除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中小学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和“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中小学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急需紧缺岗位不再取消核减计划(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沂南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29日
附件:
2018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不再取消核减
招聘计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