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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莱州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教师类199人)

    2018-01-18 14:28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8年莱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2名(含公立医院3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7年1月29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应聘: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专业应当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应聘教育类G教师岗位,具备所应聘学段、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不受专业限制)。以研究生专业应聘综合类A岗位的,所研究方向须与本科或专科所学专业一致。
    应聘教育类G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医师岗位、护理岗位的,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
    除2018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应聘教育类G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18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1月28日(含)之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参加应聘。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本人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学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应聘莱州市公安局警务训练大队岗位。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等七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上一篇:2018年烟台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教育类10人)   下一篇:2018年莱阳市卫计、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教师类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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