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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教育系统从2018届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高层次短缺专业教师简章

    2017-12-15 16:07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系统现从2018届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高层次短缺专业教师。
    一、招聘计划
    本次总招聘计划205名,具体学科分布及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8届免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免费师范生只能报考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学历和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与学段和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烟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和烟台职业学院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12月14日-12月21日网上预报名。
    2.方式:填报《报名表》(见附件3),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将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yantaizhaopin2018@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学科+大学名称+姓名”,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无效。“应聘学科”要按照附件1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时间:12月22日8:00开始。现场报名时间截至12月22日17:00。
    2.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一)。
    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在事先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教师资格证书(可于2018年8月底前取得,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不限);
    (6)普通话证书(可于2018年8月底前取得);
    (7)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8)报考烟台职业学院辅导员岗位的,还要注意:
    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或“大学或高中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等要求的,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档案所在部门盖章)。招聘岗位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学生干部证明(须任职期间所在学校学生处或团委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
    3.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12月23日17:00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初试、面试均安排在东北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12月22日17:00后在资格初审现场张贴发布。
    (三)学科面试。
    1.初试。同一应聘学科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25人(中学数学、中学物理学科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5人),先进行初试,初试方式为答辩,准备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时间为:12月23日,初试通过名单在本学科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博士可采取直接面谈考察的方式。烟台职业学院辅导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时间:12月23日-12月25日(分学科开展面试工作,无初试任务的学科可先行进行面试)。

    (2)参加对象:初试通过人员,不参加初试者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为准。

    (3)成绩公布:本学科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人员进入选岗范围。

    (四)选岗。
    1.时间:同一应聘学科面试全部结束后,开展选岗工作。

    2.方式。

    (1)宣讲:以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依次进行宣传展示。

    (2)选岗:以学科为单位,按照本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提供的岗位情况,考生依次选择岗位。
    (五)签约。拟聘用的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六)体检与考察。体检与考察一般在一周时间内安排,具体将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缺席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标准、要求及考察要求等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同级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及有关县市区教体局政工科,咨询电话:
    烟台市教育局:0535-2101862
    烟台职业学院:0535-6927131
    芝罘区教体局:0535-6226789
    牟平区教体局:0535-4214467
    蓬莱市教体局:0535-5643260
    莱阳市教体局:0535-7269970
    栖霞市教体局:0535-5211108
    监督电话:0535-6896151。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列表:

    (附件合集.rar)

    1.应聘学科分布表

    2.岗位计划表

    3.报名表

    4.招聘成员单位简介

    烟台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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