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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枣庄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教师岗100人)

    2018-01-10 14:59

    根据薛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6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25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薛城区生源或在薛城区从事基层服务),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 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薛城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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