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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枣庄关于办理2017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2017-04-26 13:56

    2017年上半年枣庄市普通话测试成绩已经省普通话测试中心复审认定完毕。即日起考生可登陆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站(www.sdyw.org)“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个人考试成绩。现将领取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3月份枣庄师范学校测试点测试:
    1.领取证书时间:5月6日-7日;5月13日-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2.需提供的证件:
    (1)考生本人领取:只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代人领取: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三者缺一不可。
    3.领取地点:枣庄师范学校北办公楼一楼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联通换乘中心往东50米路南)
    如考生未在上述时间内领取证书,5月15后证书将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保管三个月,8月10日之前考生携带规定证件可在每周四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到枣庄市教育局303房间领取。逾期未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二、4月份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测试点:
    具体领证时间可于5月22日后咨询原测试点。
    三、特别提醒:
    参加3月份测试的考生如在查询成绩时发现个人信息有误,请于4月2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枣庄市教育局303房间办理证书信息更正手续。如考生发现个人信息错误且未在上述时间内办理信息更正所造成的一切不便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考生未领取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自规定领证日期起,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代为保管三个月。对逾期不领的等级证书,测试单位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作无主证书处理)。
    未尽事宜,联系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联系电话:8688290

    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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