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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市关于领取2018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2018-05-22 14:04

    我市2018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考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到日照师范学校办公楼东103室领取。地址:日照市山东路303号 ,电话:8272160。

    领取时间:2018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到申请认定的区县教育局领取。

    1.东港区教育局,地址:日照市临沂路269号农产品检测中心,电话:18063389639(座机)。

    领取时间:5月21-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莒县教育局,地址:莒县城区文心东路499号,电话:6207710。领取时间: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五莲县教育局,地址:五莲县文化路59号,电话:5215054,领取时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岚山区教育局,地址:岚山区岚山中路科教民政大楼,电话:2611227。

    领取时间:5月23-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有关要求

    (一)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同时持申请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人领取证书签字并核对证书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二)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三)申请人如在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时未提供有关材料原件的,领取证书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采用快递方式邮递证书的考生,请于近期注意查收。

    咨询电话:0633-8779628,8772016。

                                                           

      日照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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