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临沂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18年3月30日在临沂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的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8年5月29日-5月30日。
三、领取地点
领取人应到申请提交材料的县区领取本人证书。
四、其他事项
领取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在兰山区领取的人员除身份证外还需携带毕业证和普通话证书)到相应领取地点领取。
临沂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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