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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津县关于领取2018年第一批次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公告

    2018-05-23 17:06

    利津县教育局2018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本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8年5月24日--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领取地点

    利津县教育局102房间(利津县大桥路58号 )。

    四、须持材料

    (1)本人领取:需持本人身份证。

    (2)代理人代领:需持本人及代理人双方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5629919

    利津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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