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2017日照市五莲县教师资格认定领取证书公告(第一批次) 下一篇:荣成市2017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利津县教育局2017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本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领取地点
利津县教育局102房间(大桥路58号)。
四、须持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并提供加盖双方手印的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咨询电话:0546-5629919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7年第一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利津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