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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东营利津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第一批)

    2017-04-28 14:17

    利津县教育局2017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本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领取地点

    利津县教育局102房间(大桥路58号)。

    四、须持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并提供加盖双方手印的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咨询电话:0546-5629919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7年第一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利津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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