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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惠民县关于领取2017年第一批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04-28 13:44
    各位考生:

    我县2017年第一批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现已进入发证阶段,请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按要求到惠民县教育局南楼403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发证时间:2017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发证地点:惠民县教育局南楼405室(惠民县鼓楼街39号)。

    三、注意事项:请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的,请代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代领人须在领取现场签字并按手印。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请记清本人体检序号,领取时报号领取(如忘记请查询附件1名单序号)。
    联系电话:0543—5351474

    附件:
    1.2017年第一批次惠民初中、小学、幼儿园面试合格通过认定人员名单
    2.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委托书(模板)

    惠民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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